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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(鄂价工服规【2012】149号)

    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22-11-25 阅读:

     详见附件

     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(鄂价工服规[2012]149号)+.pdf



   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

    鄂价工服规[2012]149

    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物价局、住建委:

   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,适应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发展需要,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149 号令)和《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311号令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,对建设项目投资、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、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等提供专企咨询服务,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。

    二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,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,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准则、业务操作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。

    三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,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、方式、计价模式及收费金额与支付方式,由委托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》中约定。

    四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于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,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,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物价局负责。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《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》(附件1)。附件所列收费标准为基准价,具体收费额按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报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管理成本,以基准价为基础,在上下20%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。

    五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收费前,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《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》,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等内容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  六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;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标准或收费;分解收费项目、扩大收费范围或自立名目等乱收费;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;不按规定申请或者伪造、涂改、转借《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》等情形之一,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实施行政处罚。

    本通知自201291日起执行。《省物价局、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鄂价工服规[2011]23号)同时废止。

     

    附件:

    1、《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》

    2、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》

     

   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

    附件1

   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

    鄂价工服规[2012]149

     

    咨询项目

    收费基数

    划分标准(费率‰)

    说明

    500万元以内

    (500万元)

    500-3000万元

    (3000万元)

    3000-6000 万元

    (6000万元)

    6000-10000 万元

    (10000万元)

    10000万元以上

    1

   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

    概算价

    2.0

    1.7

    1.3

    0.5

    0.2

    1、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。

    2、表中“控制价 (标底价)、工程结算审核” “工程预算、结算,标底审核”项目的计费方式为(1+2)。

    3、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3000元的,按3000元计费。

    2

    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,

    概算价

    1.0

    0.8

    0.6

    0.4

    0.2

    3

   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

    概算价

    4.5

    3.5

    2.5

    1.2

    0.5

    控制价(标底价)编制

    (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)

    控制价

    (标底价)

    3.5

    2.3

    1.2

    0.8

    0.5

    控制价(标底价)

    工程结算审核

    (1)基本收费

    送审工程造价

    5.0

    4.0

    1.5

    0.8

    0.3

    (2)追加收费

    审减(增)额

    8%

    4

    工程预算、标底编制

    工程造价

    5.0

    4.0

    1.5

    0.5

    0.2

    工程预算、结算、 标底审核

    (1)基本收费

    送审工程造价

    5.0

    4.0

    1.5

    0.5

    0.2

    (2)追加收费

    审减(增)额

    8%

    5

   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

    工程造价

    12.0

    9.0

    7.5

    6.0

    4.0

    6

   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

    项目投资总额

    3.0

    7

    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

    申请鉴定标的

    12

    8

    计时收费

    注册造价工程师

    300/小时

    造价员

    180 /小时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:2

  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内容

    一、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编制

   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,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编制设计概算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;若需要调整概算时,可协助委托单位调查分析导致调整的原因,编制调整概算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二、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

    对委托方提供的设计概算文件,按设计概算编审规程的要求进行审核,若委托方需要,还可就投资控制向委托方提供咨询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三、清单计价

    编制: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,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:

    审核: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,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控制价编制: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,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控制价(标底价)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控制价审核:对委托方提供的控制价(标底价),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;

    结算审核:在工程竣工后,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四、定额计价

    预算、标底编制: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,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编制工程预算。标底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预算、标底审核: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预算,标底,按现行消耗量定额和费用定额进行审核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;

    结算审核:在工程竣工后,根据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五、施工阶段金过程工程造价控制

    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,制定工程造价控制办法,编制资金使用计划,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并提供付款建议,审核工程变更费用,审核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,进行成本分析与造价控制目标的动态调整,提供人工,材料设备、机械等方面的价格信息咨询,审核已完工程的结算,提供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.针对上述各项服务内容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六、施工决算编制或审核

   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项目建设项目技术.经济资料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,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。

    七,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.

    根据司法,仲裁机关提供的案件资料,对涉案的工程造价进行专业的分析和判断,按司法。仲裁程序和要求出具司法鉴定报告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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